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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 实施意见
日期:2019年02月25日 访问次数:

辛集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

实施意见

    根据河北省委、省政府于加快代公共文化服体系的施意》(冀办发〔2015〕40),加快建我市代公共文化服体系,提出如下施意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一)公共文化网络设施完善。市乡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各级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得到有效整合。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面积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二)公共文化财政保障有力。建立稳定的公共文化财政保障机制,公共财政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公共文化单位的建设和运行得到有效保障,全市人均文化事业费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三)公共文化产品丰富多样。群众文化鉴赏、读书看报、听广播、看电视电影、上互联网、参与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需求得到有效保障。品种丰富、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公共文化资源供给体系基本建立。

(四)公共文化体制机制健全。公共文化政策法规体系、党委政府考核体系、服务与绩效考核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政府、公共文化单位、社会力量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中的功能定位更加明确,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和供给科学高效运行。

(五)公共文化服务高效便捷。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稳步推进,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设施利用率明显提高。科技发展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影响力不断加强,数字文化服务得到普及。

(六)公共文化队伍发展壮大。科学合理的文化人才培育、选拔、管理和考核机制基本建立。高素质文化人才不断涌现,基层文化队伍和文化志愿者队伍总人数达到全市常住人口的千分之一。

二、优化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设施布局

(一)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环境条件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需要,合理规划设施数量、种类和规模,列入同级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划建设美术馆、博物馆等。市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功能更加完备;行政村(社区)建有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配套建有文化广场)。全市80%以上的公共文化设施达到国家有关评估定级标准三级馆(站)以上标准,70%以上的行政村统筹建有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和体育健身等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鼓励建设具有地方文化特色或行业特色的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和美术馆,支持各类专题馆、主题馆建设。

(二)加大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力度。整合利用闲置学校等现有城乡公共设施,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保障机制。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免费开放工作。

(三)加强流动文化服务建设。图书馆、文化馆、文工团组织流动舞台车、流动图书馆、流动科技馆和科普大篷车深入基层开展流动文化服务。开展流动服务所需各项经费纳入本级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

三、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均衡发展

(一)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城乡均等化。把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城乡发展规划发挥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的作用,以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中心,统筹管理、合理分配所辖行政村(社区)各类文化惠民工程资源。推进“结对子、种文化”活动,加强城市对农村文化建设的帮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各类公益性文化设施在规划建设时要充分考虑特殊群体需求,设立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专区,完善服务设备和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公众安全。支持演艺团体深入基层和农村演出。积极开展面向老年人的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和展演活动。加大对残疾人文化艺术的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参加艺术创作。图书馆要设立盲人阅览室,配备盲文图书、有声读物和阅听设备。开展学龄前儿童基础阅读促进工作,向中小学生推荐优秀出版物、影片、戏曲和歌曲,开展文化艺术和科技普及活动。鼓励广播电视台开办针对特殊群体的节目、栏目。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全面实施“残疾人自由健身工程”,配置残疾人体育健身器材,推广普及残疾人体育健身项目,为残疾人提供健身指导,组织残疾人积极参与各类体育健身活动。

四、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一)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制定文化馆(站)、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标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免费开放的公共文化单位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扶持文艺院团发展,重点扶持市文工团发展,使其能够承担公益演出服务职能。加强基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双向互动功能,为政府部门提供便民服务窗口和平台。

(二)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开展优秀传统文化、高雅艺术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推进送戏、送书、送电影下乡入企和优秀出版物推荐活动。继续组织实施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农村电影放映和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实现全市人均公共藏书达到国家平均水平,每个乡镇每年有5场以上戏剧、曲艺等文艺演出,行政村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公共文化服务目标。加强知识产权审核和版权保护,防止侵权或盗版产品进入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大力发展公益广告,有效推广公益慈善理念。

(三)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引导群众在文化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培养全民热爱文化艺术、参与文化活动的高雅志趣。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持续推动全民阅读进家庭、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活动。积极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全民健身、全民科普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进红色文化、社区文化、民族文化、乡土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和家庭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社会文化形态。

五、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动力

(一)营造良好文化生态。努力培育和打造文化创意产业孵化基地和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实施“携手京津冀·欢乐进万家”文化惠民工程,加强与京津文化交流,力争在全市率先实现文化小康。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

(二)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努力扩大文化市场消费规模,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品展示推介活动,繁荣文化艺术品市场,挖掘特色资源,加强文化创意产品研发,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内容。努力提高文化消费在城乡居民日常消费中的比重。推动经营性文化设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展示)场所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场所等向公众提供优惠或免费的公益性文化服务。积极发展与公共文化服务相关联的教育培训、体育健身、演艺会展和旅游休闲等产业,引导和支持各类文化企业开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群众多层次的文化消费需求。大力培育农村文化市场,制定鼓励和支持农村文化消费的经济政策。

(三)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政府部门文化类行政审批项目。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采取财税减免、专项经费补贴、培训指导等方式,支持和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其他社会机构向社会免费或优惠开放各类文体设施。鼓励在上网服务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和演出院线等经营性文化场所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四)推进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37号)精神,加强对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支持、财政投入、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到2020年,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群众精神文化和体育健身需求相符合的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机制和供给机制。

(五)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加强对文化类行业协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引导、扶持和管理。鼓励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成立行业协会。加强政府管理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社会组织年检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开展运营绩效评估和社会信用评估,实现依法管理、依法运营。

(六)大力推进文化志愿服务。简化审批程序,推动文化志愿者组织建设,加强文化志愿者服务工作,规范文化志愿者管理,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

(一)加大文化科技创新力度。以科技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建设。

(二)加快推进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农村数字电影放映、数字博物馆、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农家书屋和城乡电子阅报屏建设等项目,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实现共建共享。

(三)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现代传播能力。加快构建现代文化传播体系,保障信息传播的高效快捷和安全有序。灵活运用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卫星网络等手段,拓宽公共文化资源传输渠道。加强广播电视台、发射台(站)和监测台(站)建设。加强广播、电视、政府网站公共文化频道、专栏建设。在户外公益广告宣传中融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服务内容。实施国家和地方应急广播工程,完善应急广播覆盖网络,打造基层政务信息发布、政策宣讲和灾害预警应急指挥平台。

七、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成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各项政策落实、规划实施和督导检查工作。在2015年底前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和实施等方面加强统筹、整体设计、协调推进。发挥本地基层党委、政府作用,建立统一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加强各类重大文化项目的统筹实施,实现共建共享,提升综合效益。

(二)加大公益服务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力度。理顺行政主管部门与事业单位关系,推进政事分开,进一步落实公益服务文化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减少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实行公益服务文化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群艺馆)和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落实公益服务文化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制度,完善信息披露、公众监督等基本制度。

(三)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评价工作机制。依据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确定我市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将其作为考核评价基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建立公共文化机构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收入分配与负责人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强对重大文化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效果和服务效能等方面的监督和评估。在社区、行政村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参与式管理,推广居民、村民评议等做法,引导居民和村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八、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编制“十三五”规划中,明确各项任务责任单位和时间表、路线图,集中力量推进工作落实。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各级党政干部培训内容,形成常态化培训机制。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财税支持。要把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政府要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农村文化建设和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等支出。落实现行鼓励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捐赠公益性文化事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规定。

(三)加强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对现有机构编制难以满足工作需要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合理调剂增加编制。落实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心)编制配备不少于1至2名的要求,在社区、行政村设立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由本级财政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地平均工资水平对工作人员进行补贴。将公共文化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激励和保障及乡土文化人才建设工作。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

(四)强化法治建设。加强公共文化立法与文化体制改革重大政策的衔接,定期实施文化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法治化水平。

 

附件1

辛集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6—2020年)

一、服务项目与内容

辛集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6年—2020年)

项目

内容

标   准

基本服务项目

读书看报

1.公共图书馆(室)、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村指行政村,下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含农家书屋)等配备图书、报刊和电子书刊,并免费提供借阅服务。

2.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量(不含电子文献)不少于0.6册(件),人均年新增公共图书馆藏量不少于0.03册。农家书屋基本配备的图书不少于1200种、1500册,报纸期刊不少于5-10种,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不少于100种(张),年新增图书不少于60种,组织读书活动不少于4次。

3.市级图书馆可用数字资源量不低于3TB。

4.在城镇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实时更新,提供时政、“三农”、科普、文化和生活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收听广播

5.为全民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

6.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17套广播节目,通过无线模拟提供不少于6套广播节目,通过数字音频提供不少于15套广播节目。

观看电视

7.通过直播卫星提供25套电视节目,通过地面数字电视提供不少于15套电视节目,未完成无线数字化转换的地区,提供不少于5套电视节目(中央1、7、13套,省第1套和地市1套电视节目)。

观赏电影

8.为农村群众提供数字电影放映服务,每一行政村每年不少于12场,其中每年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2年)比例不少于1/3。

9.为中小学生每学期提供2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送地方戏

10.重点扶持1个文艺院团。

11.根据群众实际需求,采取政府采购方式,每个乡镇(街道)每年有5场以上戏剧戏曲等文艺演出。价格按照不低于3000元/场进行采购。

设施开放

12.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其中,公共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其他公共文化设施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

13.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公共体育场(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免费开放时段,每周免费开放时段不少于14小时。

14.工人文化宫等设施免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15.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和低收入人群参观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实行门票减免,文化遗产日免费参观。

文体活动

16.公共图书馆年举办讲座不少于6次。

17.文化馆年开展文化公益性讲座不少于12次;年组织大型展览不少于5次;年组织大型文化活动不少于6次。

18.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年开展文化艺术知识普及和培训不少于6次、年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12次。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年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1次。

19.城乡居民依托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体广场、公园和健身路径等公共设施就近方便参加各类文体活动。

20.文化馆(站)、体育场组织开展年不少于1次针对残障人士、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文体活动。

硬件设施



县级文化设施

21.在行政区域内设立“两馆”,即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按照不低于《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标108—2008)、《文化馆建设标准》(建标〔2010〕136号)等进行规划建设。

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

22.乡镇(街道)设置综合文化站。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按照不低于《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建标160—2012)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23.结合基层公共服务综合设施建设,整合闲置中小学校等资源,在村(社区)统筹建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按照“五个一”标准建设:1间多功能文化活动室、1间图书阅览室、1个文化广场、1套群众体育活动器材设备和1套简易音响设备等文艺器材。

新闻广电设施

24.设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广播电视发射台,同时建立覆盖广播电视统一监测监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按照广播电视工程建设标准等进行建设。

25.城乡人流密集地点公共阅报栏(屏)全覆盖。

体育设施

26.设立公共体育场,有周长400米标准田径跑道,105米×68米标准足球场以及单侧看台(或设置不超过2000个固定坐席)。

27.设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有综合运动场地、体能训练场地、附属用房和设施。

28.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室外活动场地配置一个标准篮球场(含篮球架)、乒乓球台、羽毛球柱和1套全民健身体育器材,有灯光照明设施。

29.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室外活动场地配置篮球架、乒乓球台和1套全民健身体育器材。

文化广场

30.县、乡、村三级文化广场建设按照不低于《河北省文化广场建设指导标准》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流动设施

32.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县级国有剧团分别配备1辆流动服务车,开展流动文化服务。图书馆每年下基层的流动服务次数不低于30次,文化馆每年组织流动演出10场以上,流动展览8场以上。

辅助设施

33.各级公共文化设施为残疾人配备无障碍设施,有条件的配备安全检查设备。

人员配备

人员编制

34.公共文化机构按照职能职责、国家有关要求和服务人口数科学核定编制并配齐工作人员。

35.乡镇综合文化站每站配备有编制人员1至2人,规模较大的乡镇适当增加。

36.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设有由政府购买的公益文化岗位。

业务培训

37.市公共文化机构从业人员每年参加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文化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每年培训登记在册社会业余文艺团队骨干每个团队不少于1人。

财政保障

基本服务保障

38.市政府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基本运行、免费开放本级应承担部分等保障资金纳入本级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落实保障当地常驻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需资金。

39.市政府要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农村文化建设和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等支出。

人员经费保障

40.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人员经费由本级政府承担。

41.市政府购买公益性公共文化服务岗位的经费由本级政府承担。

 

    二、标准实施

(一)本标准是依据《河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制定的具体实施标准,确定了我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硬件设施和人员配备标准,明确了政府保障底线。其涉及指标不低于省级实施标准。辛集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具体落实规划,明确落实措施、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确保标准实施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

(二)辛集市政府按照标准科学测算所需费用,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落实保障当地常住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市委、市政府把本标准的落实情况纳入对各级各部门的考核工作中,并定期各政府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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